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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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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宝山驾校指出,科目三考试的评分标准如下:

1. 通用要求:

   -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;遮挡、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;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;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(驻车挡);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;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,方向跑偏,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;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、速度;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,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;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;行驶中空挡滑行;这些情况直接判定为不合格。

2. 起步:

   -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;起步前,未观察内、外后视镜,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;启动发动机时,挡位未置于空挡(驻车挡);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,未及时纠正的;这些情况直接判定为不合格。

3. 加减档位操作:

   - 未按指令平稳加、减档的,不合格;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,扣10分。

4. 变更车道:

   - 变更车道前,未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变更车道时,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,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。

5. 靠边停车:

   - 停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,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,不合格;停车后,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,不合格;停车后,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,不合格;停车后,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,扣10分;停车后,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,扣10分;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,扣10分;下车前,不将发动机熄火的,扣5分。

6. 直线通过路口、路口左转弯、路口右转弯:

   -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,不合格;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,转弯通过路口时,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,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,不合格;左转通过路口时,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,扣10分。

7. 通过人行横道线、学校区域、公共汽车站:

   -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,不合格;不观察左、右方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未停车礼让行人的,不合格。

8. 会车:

   -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,不减速靠右行驶,或者未与其他车辆、行人、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,不合格;会车困难时,不让行的,不合格;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,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,不合格。

9. 超车:

   - 超车前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,不合格;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,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;超车时,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,不合格;超车时,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,不合格;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,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,不合格;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,不合格;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,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,扣10分。

10. 掉头:

    -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,不合格;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,不合格;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,不合格;掉头时,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。

11. 夜间行驶:

    -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,不合格;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不交替使用远、近光灯示意的,不合格;会车时,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,不合格;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超车时,未交替使用远、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,不合格;在有路灯、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,使用远光灯的,不合格;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,不合格;进入无照明、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,扣5分。

科目三考试的合格标准为90分,考生需要在考试中避免上述扣分项目,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。


发布时间:2024-12-11  阅读:24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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